代理机构超越权限代理被索赔
招投标 335
某局域网横向传输网专线线路租用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00点。但在8月17日,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一项实质性要求可能会产生歧义,于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月21日,开、评标活动如期举行。有投标人提出质疑 ,认为不满足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修改招标文件的要求,行为违法。招标代理机构遂决定终止招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10月21日,第二次招标结束,排名第一的B公司中标,而第一次招标排名第一的A公司则位居第二。A公司投诉,认为由于招标代理机构违反程序废标,重新招标后泄露了其优惠报价和先进的技术方案,使其在第二次招标中无法体现优势而不能中标,要求赔偿其第一次如果中标可得的70万元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