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招标失败,招标人是否能自行决定不招标?

云端客 招投标 796

某工程项目属于必须审批的建设项目,招标人两次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都不足三人。招标人以两次招标都失败为由,自行决定改用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有人遂向行业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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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端客
    这个人很懒,啥也不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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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本案工程项目是属于必须审批的项目,因而招标人未经批准就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是不符合规定的。

    2年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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