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内容有缺失如何处理合适?

云端客 1170

在一次网络系统项目评标会上,评标专家发现甲公司的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填写投标有效期,该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如此规定;“本次投标有效期为______日历日。”于是专家们便把该份投标文件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没有继续评审。另一次采购液晶显示屏,发现乙公司在报价一览表中提及液晶显示屏的报价,但在供货明细表中却没有再提及这一项内容。专家们经商议,一致认为有必要让该投标人对此项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答复是其疏忽漏填造成的,本应包含液晶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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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端客
    这个人很懒,啥也不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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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可能会产生歧义、内容造成误解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允许投标人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作任何更改。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能进行澄清。本案例中甲公司漏填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也不能弥补该内容,因此对这一实质性内容不能澄清解决;乙公司投标文件就配置液晶显示屏的问题存在明显笔误,报价一览表和供货明细表可互为补充,其内容不一致可以澄清解决。

    1年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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