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6月22日发布通知,决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46家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
根据财库〔2026〕10号文件,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采购46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此次采取措施的对象为46家美国本土企业,在华美资企业不在限制范围内。财政部同时发布了附件《46家美国企业名单》。
该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由财政部向各中央预算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下发。
发布者:云端客,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itrenonline.com/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