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定位:我国电力行业网络安全防护的纲领性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由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等45家单位联合编制,覆盖发电、输配电、用电、电网调度全环节,贯穿系统全生命周期(规划、建设、运行、退役)。
01 核心原则
- 安全分区:按业务重要性划分为控制区、非控制区、管理信息区,如发电厂监控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等核心控制区需实施最高级别防护。
- 网络专用:电力监控系统须使用独立于公共互联网的专用网络,避免外部干扰。
- 横向隔离:不同安全区域间采用物理/逻辑隔离(如防火墙、隔离网闸),阻断非法数据流动。
- 纵向认证:上下级调度机构、发电厂与电网间通信须加密传输,实施身份认证(如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02 防护技术体系
- 基础设施安全:包括物理环境安全(机房防护)、网络设备安全(交换机/路由器加固)、服务器/终端安全(操作系统加固、漏洞修复)。
- 体系结构安全:采用“三维防护架构”——X轴(技术防护:防火墙、入侵检测)、Y轴(应急备用:冗余系统、三道防线)、Z轴(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运行-退役)。
- 监控系统本体安全:强化SCADA、能量管理系统等核心系统的代码安全、接口防护及数据加密。
- 可信安全免疫:引入可信计算技术,确保系统启动、运行过程可信赖。
03 应急与安全管理
- 应急措施:构建“冗余备用+多道防线”体系,如主备系统切换、横向/纵向三道防线(边界防护、内部隔离、核心控制),确保故障或攻击下业务连续。
- 安全管理:
- 全生命周期管理:从规划设计到退役报废全程融入安全要求,如设备采购阶段即验证安全资质。
- 人员与设备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权限管控,设备需通过安全认证(如专用安全产品认证)。
- 风险评估与演练:每年至少一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定期组织应急响应演练,检验防护效果。
04 适用范围与扩展
- 覆盖电力生产全链条:发电厂、变电站、电网调度中心、配电自动化系统等。
- 延伸至新兴领域:新能源电站(风电/光伏)、储能系统、微电网等监控系统亦需遵循。
- 与国家政策衔接:落实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4号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
本标准通过“原则-技术-管理”三维框架,构建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推动从“被动防御”向“主动免疫”转型,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是电力行业数字化转型中的关键安全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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